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》
(GB50300-2013)將于2014年6月1日實施
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》(GB50300-2013)將于2014年6月1日起實施,原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》(GB50300-2001)同時廢止。
新標準中第5.0.8、6.0.6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相對于舊版標準,主要修訂內容如下:
1 、增加符合條件時,可適當調整抽樣復驗、試驗數量的規定。
2 、增加制定專項驗收要求的規定。
3 、增加檢驗批最小抽樣數量的規定。
4、增加建筑節能分部工程,增加鋁合金結構、太陽能熱水系統、地源熱泵系統子分部工程。
5、修改主體結構、建筑裝飾裝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劃分。
6 、增加計數抽樣方案的正常檢驗一次、二次抽樣判定方法。
7 、增加工程竣工預驗收的規定。
8 、增加勘察單位應參加單位工程驗收的規定。
9 、增加工程質量控制資料缺失時,應進行相應的實體檢驗或抽樣試驗的規定。
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》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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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批準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》為國家標準,編號為GB50300-2013,自2014年6月1日起實施。其中,第5.0.8、6.0.6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原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》GB50300-2001同時廢止。 本標準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。
住房城鄉建設部
2013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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